婚姻中房子咨询?

在离婚时,若夫妻双方无法就共有房屋的分割达成一致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,这种情况下,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这意味着,法院将会介入,考虑多种因素,如子女的抚养权归属、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是否存在过错等,来做出公正的裁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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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离婚时房屋贷款尚未还清,分割房屋时有两种主要操作:一是双方可协议由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,并负责继续偿还剩余贷款,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;二是若协商不成,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,并由该方承担剩余贷款,同时根据房屋价值、贷款余额等因素,判决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财产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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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角度看,离婚时共有房屋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:平等原则,即双方应平等协商;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,确保子女和女方的居住权益得到保障;无过错方权益保护原则,对于无过错方,法律会给予一定的倾斜和保护。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离婚时共有房屋分割的法律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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